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驛動小羽
見習騎士 | 昨天 07:08


陳姓工讀生指控老闆只給5000元慰問金,還把他踢出群組,法院判雇主賠22萬並補提勞退金,全案定讞。(記者王捷攝)
  〔記者王捷/台南報導〕陳姓工讀生在台南的丹尼披薩打工,工作剛滿月就外送出車禍骨折,黃姓老闆包了5000元慰問金就把他踢出工作群組,他要請勞保理賠時,才得知老闆沒有替他保勞、健保,導致他無法請領職災補償,雖然黃老闆強調,自己不是車禍的加害人,但台南地院認為,雇主依法要負擔職災補償責任,判賠22萬元及補提勞退金,全案定讞。
  
  去年1月5日陳男到丹尼披薩打工,時薪185元、每月保障140小時、保障工資2萬5900元。但他工作才剛過一個月,同年2月7日外送途中發生車禍,造成右側脛骨平台與股骨頭骨折脫臼,住院8天、需專人照護並休養3個月,僱傭關係在同年的5月7日終止。
  
  陳男指控,他車禍後黃老闆只給了5000元慰問,還把他踢出工作群組,但他要自付醫療費18萬7621元,又因無法工作,請求補償工資14萬9940元,並請求雇主補提1萬多元勞工退休金,合計求償33萬2561元。
  
  但是,黃老闆辯稱,他不是車禍加害人,而且肇事者已與工讀生和解,並承諾支付40萬元,應視為損害填補,雇主不用再負補償責任,且工讀生所使用的特殊材料為自費醫材,並非必要,應可由健保提供的醫材替代。
  
  法官認為,陳男的職業災害,應適用勞動基準法第59條相關補償規定,台南市立醫院函覆表示,當事人使用的鎖釘式骨板與自體血小板注射為自費項目,無健保對應醫材,具促進癒合效果,這是醫療上必要的支出。
  
  另外,職災補償是雇主依法應負的法定補償責任,與第三人依民法應負的侵權賠償性質不同,不得抵充,即便工讀生另獲40萬元和解金,也不影響他向雇主請求醫療與工資補償的權利。
  
  一審簡易庭判準給付醫療與工資補償共22萬366元,並補提勞工退休金3114元,黃姓業者不服上訴,台南地院合議庭作出二審判決,駁回上訴,全案確定,不得再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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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n🌕🟦
準男爵 | 昨天 14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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